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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璇近期热度很高,小编也凑凑热闹,分享一个关于她的案子。
叶璇(Michelle Ye),1980年2月14日出生于浙江杭州,中国演员、出品人、制片人、编剧、主持人。1999年荣获第11届国际华裔小姐竞选冠军及最具古典美态奖,之后暂停韦尔斯利大学学业,与TVB签约成为演员。2002年在古装剧《再生缘》中饰演孟丽君而成名。
叶璇照片被盗用在爱丽时尚网使用,法院判定侵权>补偿/span>
近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灵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叶璇像权、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决灵云公司在www.aili.com网站中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叶璇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费用28000元。
案件>颠末/strong>
叶璇系国内知名女演员,2018年3月,叶璇知悉被告在其www.aili.com网站中擅自将原告照片用于“6大底妆技巧打造baby肌”一文的配图。叶璇的肖像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被告未经原告允许擅自用于网站宣传,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同时被告使用原告照片的行为使原告遭受诸多误解,降低了社会评价,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故此原告提起本次诉讼。
叶璇及代理律师要求
叶璇及代理律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在其网站、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并在其网站www.aili.com中连续刊登一个月致歉声明;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 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4、判令被告公证费3000元。
法院审理及>讯断/strong>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本案中,原告提交的公证书、网页打印件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在其经营网站上发布的文章中未经同意使用了原告照片,同时该网站内登有广告推广内容,故本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对于叶璇主张侵犯名誉权,被告发布的文章内容仅为化妆技巧介绍,并未明确指向原告,无明显贬损原告之意,亦难以据此认定原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的损害结果,综合考虑本案具体案情,不足以认定被告存有侮辱、诽谤等行为,故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名誉权,本院不予采信。
鉴于被告确有侵权行为,原告主张赔礼道歉于法有据,但被告承担责任的方式应当与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相适应,本院综合考虑被告使用原告照片的形式和受众范围等因素,依法确定赔礼道歉的具体方式。
对于经济损失,原告作为知名艺人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被告侵犯其肖像权应予赔偿损失,本院综合考虑被告使用原告照片的数量及用途、被告可能获益情况等因素,根据本案具体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及损害结果,酌情确定赔偿经济损失26 000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的行为尚不足以给原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原告此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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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璇曝光不文明行为,是一堂国民素养课|罗志渊娱评
10月10日,演员叶璇在微博曝光一个不文明行为的男子,叶璇称,高铁上一名男子手机高声播放音乐,在自己多次劝阻甚至乘警赶来后,都无动于衷,甚至被称是“神经病”。叶璇此举引起网友热议。然而,高铁外放男子认为,叶璇没有经过他同意擅自将视频放到网上,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希望对方删除视频,并公开赔礼道歉。
我认为,叶璇曝光外放这种不文明行为事件,是一堂国民素养课。我个人很讨厌外放这种不文明行为,这些人只考虑自己去打扰别人,这本身就是没有公德心表现。但是,最可悲的是,这些干了不文明事情的人不觉得自己有错,完全没有“礼义廉耻”。
因此,国民素质的提升与社会公德的建立,需要全民共同努力。叶璇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社会责任,此举值得认可与肯定。
对此,叶璇方也通过媒体回应:“如果希望调查,请联络当次列车的乘警,身上有记录仪,可还原过程。”通过网上评论可以看出,大多数网友都是支持叶璇的。最后叶璇方称,叶璇在生活中就是这样一个人,比较正义、直接,遇到不平等、不礼貌或者是影响他人的事情时,她就会站出来,“以她的性格来说,对于错误的事情一定会说的。”
那么,问题来了,叶璇曝光不文明行为,够不够称侵权呢?专业律师认为,叶璇不构成侵权。侵犯肖像权的前提是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显然,叶璇在公众场合曝光不文明行为,也是在推动社会进步,这样的举动应该得到鼓励与支持。
说实话,我很讨厌各种不文明行为!社会公德的建立,需要全民共同努力,我支持叶璇。你支持叶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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